如何向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提交材料?有何具体要求?
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好《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》的个人资料部分后,将《留学人员豁免申请表》寄回国内审批。国内单位审批后将申请表及有关文件径寄受理申请人申请的驻美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负责的官员。同时,申请人将其它有关附件提交给上述人员。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如为手写,应字迹工整清晰。除美方提供的英文文件或必须用英文书写的内容外,有关材料一律使用中文。邮寄有关材料时,请在信封左侧用中文注明“豁免申请”字样。
所有提交的材料必须准确、完备、清楚和真实,符合要求。填写申请表应逐项填写,不得空项(包括家庭成员、住址等)。如申请表有空项,将退回补填。为了避免耽误审理时间,申请人应仔细检查所提交的材料是否完备或符合要求。驻美使(领)馆教育处(组)如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,将通知申请人补充必要的材料。查明如有虚假材料,将不予批准,并将不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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